淡海二期反徵收自救聯盟質疑淡海新市鎮二期一區開發案造成數千人被迫遷及破
壞生態
資料來源:2014.04.25. 內政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該署於103年1月16日將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作業的範疇界定指引表送請環保署審查,截至103年4月24日止,環保署已召開一次環境影響範疇界定會議及4次延續會議,會議中與會民眾均熱烈參與相關議題之討論,俟範疇界定指引表確定後,該署將依相關規定及範疇界定會議決議積極辦理後續第二階段環評工作,相關環評承諾並將落實於後續細部設計或開發施工各階段,以期達到土地開發與環境保護雙贏之目的。
有關淡海二期徵收自救聯盟質疑淡海新市鎮二期一區之開發案會造成1,600戶到6,000戶被迫遷,影響人數達一萬多人問題;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目前透過現況地形圖資與派員現場勘查結果,淡海新市鎮二期一區之建物門牌數量約2,462個,排除於區段徵收範圍之門牌數量約有634個,如再扣除非作居住使用(廢棄建物、倉庫、工廠或公司使用、寺廟等)之門牌數量約1,286個,剩餘未來需辦理拆遷之門牌數計約為542個,以淡水區平均每戶居住人數為2.45人,據以推估本區段徵收範圍內居住人口數約為1,328人(=542個×2.45人/戶),且該署均將配合興建安置住宅予以安置,並無報導所稱開發將造1,600-6,000戶被迫搬遷,1萬餘人迫遷之問題。
至該聯盟質疑該開發案將破壞淡水地區生態、景觀、地形、古蹟問題,內政部營建署將於第二階段環評中重啟文化資產及農田、水圳、老樹、遺址調查評估,針對區內聚落、文化景觀、傳統藝術、埤塘、老樹、古宅及自然地景進行普查,確認文化資源及潛力,並將邀集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土地所有人及相關單位共同協商,以確認保存價值及其相對應之保存或處理方式。另本開發區之整地方式,係採順應地形紋理配合原河階地形,並按照土壤特性,以最小挖填方量且土方平衡作法進行整地;此外,相關工程之規劃設計、施工及後續運轉等,均朝向符合低碳綠色永續的實質內涵要求進行設計。
另該聯盟者主張進行社會經濟影響評估及舉辦區段徵收聽證會意見,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3項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會,該開發案如劃設有特定農業區時將依規定舉辦聽證會;另內政部營建署為了解並參考淡海新市鎮二期一區土地所有權人對本開發案之看法,該署已委託專業廠商辦理「淡海新市鎮第2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開發意願調查」,其調查內容包含參加區段徵收、申請安置住宅意願及申請農業專用區等,將於103年5月10日完成調查,預計於6月辦理調查成果說明會。另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需地人應於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前,向本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該報告內容將包含社會、經濟、文化及生態、永續發展等因素分析,未來並將依小組委員審議意見補充或修正。